轉知:請公務同仁學習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知能並就AI落地運用著有績效者予以獎勵,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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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8-21 09:26:09  點閱:315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8月8日總處培字第1140019384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AI人才培育,請鼓勵同仁參與AI知能訓練(所需經費由各機關依預算情形衡酌核給),並就推動AI落地運用著有績效者予以多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