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2條之3規定解釋令1份。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人事室公告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1-02 10:49:02  點閱:163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4002579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