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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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1-07 13:53:27  點閱:224


一、 依據行政院114年12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2466號函辦理。
二、 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