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1-29 09:28:43 點閱:66
一、附件要點供參。請有意推薦學生之老師,於115年2月12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填妥相關表件,並提供「訪查照片」電子檔,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二、各項文件資料電子檔,可至縣府民政處網站下載使用(路徑:業務專區/孝行楷模專區/115年彰化縣孝行楷模專區,網址:https://civil.ch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