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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3月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556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人事室公告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3-12 11:33:27 點閱: 290 (182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556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旨揭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洪小姐,電話:(04)3706-1486。
三、 檢附原函影本、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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