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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類別:人事室公告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5-14 10:35:16 點閱: 334 (202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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