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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訂於本(115)年8月31日(星期一)及9月10日(星期四)辦理「115年度防災士培訓」研習,請有意參加者,報請鈞長同意後自行報名該研習。

類別:研習資訊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8-12 11:33:19 點閱: 94 (237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內政部「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115年度第2期至第4期防災士培訓計畫」辦理。
二、 為提升同仁防災應變及自助互助能力,特辦理旨揭研習。本研習參訓人員須全程參與,並通過學科及急救技術測驗,取得內政部防災士認證資格,相關資訊臚列如下:
(一) 參訓對象:本府各處暨所屬機關請依分配名額派員參訓,並以有意願參訓者優先遴派;另各級學校人員得自由報名參訓,額滿為止。
(二) 研習時間及地點:
1、 本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40分,地點為本府第一會議室。
2、 本年9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3時50分,地點為本縣地方稅務局7樓大禮堂。
(三) 報名程序:
1、 請於本年8月21日(星期五)前至本府網站(網址:http://www.chcg.gov.tw/)-訊息中心-教育訓練-「115年度防災士培訓」研習,完成線上報名(府外人員請以公文帳號密碼登入報名)。
2、 報名後,請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7Sa92RaxNCeMbFJK7)上傳正式證件大頭照,以利完訓後,報請內政部核發合格證書及識別證。
(四) 講義與教材:防災士學員手冊如需紙本,請自行至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G47xGy ),課程當日將另提供講師簡報教材。
三、 注意事項:
(一) 全程參訓者,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15小時。
(二) 請參訓人員於課程當日上午8時50分前完成簽到,並自備環保杯。
(三) 為避免浪費訓練資源,獲薦派之學員倘不克參訓,請另行指派遞補人員參訓,並通知本案承辦人。
(四) 本次研習地點(本縣地方稅務局)停車空間有限,優先供洽公民眾使用,請參訓人員共乘、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將車輛停放於該機關外合適車位。
四、 檢附課程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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