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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類別:人事室公告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2-03 10:24:24 點閱: 449 (61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行政院114年1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922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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