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寺獎學金辦法和申請書如附件。
1.本校可申請名額5名
2.設籍彰化縣且家境清寒,檢附清寒證明也可由導師寫家訪表證明或低收、中低收證明。
3.112-2和113-1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體育75分以上(殘障學生除外)
4.申請人數若超過,應以家境特殊者優先。
張貼日期: 2025-04-08 15:57:23 點閱: 1262 (81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員林寺獎學金辦法和申請書如附件。
1.本校可申請名額5名
2.設籍彰化縣且家境清寒,檢附清寒證明也可由導師寫家訪表證明或低收、中低收證明。
3.112-2和113-1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體育75分以上(殘障學生除外)
4.申請人數若超過,應以家境特殊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