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 張貼者 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8-08 10:09:58 點閱:16
一、依據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辦理。 二、請符合申請資格之資賦優異學生於114年9月1日(星期一)前,檢附申請表、得獎證明(獎狀或團體名單)、學生所參與之活動計畫(附比賽辦法規則)等資料,繳交至特教組。 三、本案受理申請113學年度(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之獲獎獎項。 四、檢附本縣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及申請表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