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6-02 12:47:20 點閱:21
| 一、 | 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6月1日府教特字第1150208788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適用對象及報名期程如下: |
| (一) | 對象:未曾報名新北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或其他直轄市辦理之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且符合前揭簡章報名資格者。 |
| (二) | 報名期程(含網路報名時間及報名資料郵寄):115年5月26日(星期二)至115年6月2日(星期二)。 |
| 三、 | 新北市為自辦區,相關規定請務必詳參簡章。 |
| 四、 | 倘有疑義請逕洽新北市第三特教資源中心吳輔導員(02)2600-7210分機103。 |
| 五、 | 檢附新北市原函及缺額一覽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