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7-01 16:46:19 點閱:14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7月1日府教特字第1150258769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115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報名資格者,方可報名餘額安置。
(二)本案餘額安置僅限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不含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三)115年7月6日(星期一)至7月10日(星期五)前完成網路報名,並將紙本資料寄(送)達至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逾期未送達者,不予受理。
三、本案餘額安置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名額,前揭名額(如附件)訂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公告於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
四、本案訂於115年7月31日(星期五)於前揭網站公告餘額安置結果,並由安置學校通知學生報到。
五、115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可至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