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國中113年九年級9/21~1/18留校勤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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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9-09 11:30:40  點閱:497


一、開辦及報名方式

1.預計20人以上成班,未達人數擬不予開辦;導師及教務處具評規劃。

2.請將本調查回條,經家長簽名後(無論參加與否)繳回報名。維持學習動能及良好學習態度,將採學生違規記點制(詳閱背面);未遵守規定致使學習成效不佳者,將引導改變學習方式及場所。

二、實施日期、放學時間、用餐

1.本學期實施日期如下表,共計12次

9/21

9/28

10/5

10/12

10/19

10/26

11/2

 

 

 

雙十連假

段考後

 

 

11/9

11/16

11/23

11/30

12/7

12/14

12/21

模考後

 

 

 

段考後

運動會後

模考後

12/28

1/4

1/11

1/18

 

 

 

 

 

 

 

 

 

 

2.到校及放學時間:週六上午8:00~下午4:00,每次8小時。

3.餐費:每餐65元(預估),費用於期初一併收取。

三、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9/12(四)中午12:00前,由班長收齊全班之家長同意書回條(無論參加與否)送交輔導室張玉每小姐。

2.錄取名單及座位表於9/16(一)放學前張貼於教務處前公佈欄。

四、繳費與退費

1.餐費一天65元,12天共780元,如有中途因違規被退班或自行退班者,以實際食用天數計算;如有臨時請假導致退餐不及者,費用照計。

2.公共設施使用及維護費:每小時酌收15元/人,每日120元,共計1,440元。如因違規被退班或自行退班者、請假者,均不退費,請考慮是否適合參加。

3. 導師推薦中途加入,以差額補足辦理。

4. 繳費時間:9/18(三)~9/20(五),費用共2,220元整(1440+780),請至輔導室張玉每小姐處繳交。

五、持有鄉、鎮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且在有效期限內者,公共設施使用及維護費用全免, 

    以教務處註冊組名單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