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國中113學年度九年級寒假暨第二學期假日留校勤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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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2-21 14:50:08  點閱:399


親愛的九年級家長:

您的孩子已經九年級下學期,距離教育會考僅餘150天,經家長會與學校共同商議,擬規劃寒假留校勤讀活動。學生在校勤讀期間,將安排老師擔任督導工作,協助管理學生之生活作息及自修成效。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一、開辦及報名方式

1.預計20人以上成班,未達人數擬不予開辦;導師及教務處具評規劃。

2.請將本調查回條,經家長簽名後(無論參加與否)繳回報名。維持學習動能及良好學習態度,將採學生違規記點制(詳閱背面);未遵守規定致使學習成效不佳者,將引導改變學習方式及場所。

二、實施日期、放學時間、用餐

1. 寒假期間:114/1/21(二)~114/1/24(五),共 4 天,中午 12:00~下午 4:00 放學。

2. 學期實施日期如下表:(1)共9次,早上 8:00~下午 4:00 放學。。

2/15

2/22

3/1

3/8

3/15

3/22

3/29

 

模考後

228連假

 

 

 

 

4/5

4/12

4/19

4/26

5/3

5/10

 

清明連假

 

模考後

 

 

 

 

三、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1/2(四)中午12:00前,由班長收齊班上有意願者之家長同意書回條,送交輔導室張玉每小姐

2.錄取名單及座位表於1/6(一)放學前張貼於教務處前公佈欄。

四、繳費與退費

1.中午一律統一用餐,餐費一天65元,寒假4天共260元,第二學期9天共585元,如有中途因違規被退班或自行退班者,以實際食用天數計算;如有臨時請假導致退餐不及者,費用照計。

2.公共設施使用及維護費:每小時酌收 15 元/人,寒假每日酌收60元,寒假共計240元,第二學期共計1080元。如因違規被退班或自行退班者、請假者,均不退費,請考慮是否適合參加。

3. 繳費時間:1/7(二)~1/10(五)費用共2165元整(260+585+240+1080),請至輔導室張玉每小姐處繳交。

五、持有鄉、鎮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且在有效期限內者,公共設施使用及維護費用全免, 

    以教務處註冊組名單為主。                                   家長會敬啟

六、本計畫經陳  校長洽家長會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七、家長同意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