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度「涉外公務人員英語專業訓練班」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請有意參訓者,於12/22(一)前向本室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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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榜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12-18 15: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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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4年12月10日總處授發字第1140200239號函辦理。 |
| 二、 |
人事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為落實雙語政策,培養涉外公務人員於國際會議及接待外賓等場合,具有直接溝通之英語專業能力,爰規劃辦理旨揭訓練班,預計實施1班期。 |
| 三、 |
旨揭訓練班參訓對象及訓期等簡要說明如下:(詳請參閱實施計畫): |
| (一) |
對象及資格:經銓審為薦任第6職等或相當職務以上人員,英語程度以具CEFR(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B1以上為原則(須檢附相關英語能力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 2、 |
辦理需使用英語溝通之相關業務(以WebHR具雙語人才註記優先)。 |
| (二) |
推薦及遴選:由本府彙整薦送,再由人事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遴選。 |
| 1、 |
訓練內容包含數位前導學習、遠距及實體課程;結訓須完成英語聽說讀寫正式測驗、期末成果發表及指定作業等項目,並併同訓期輔導表現綜合評量。 |
| 2、 |
辦理期程:遠距課程(3天,分散式進行)預訂於115年6月間辦理,實際上課日期配合遴選作業及課程規劃另行通知;實體課程(20天,密集式研習)預訂自同年6月29日(星期一)至7月24日(星期五)辦理。 |
| 四、 |
請各機關及單位依需求填列推薦表併附英語能力相關證明,並徵得機關首長同意後於旨揭期限內統一回傳本府承辦人信箱:boe21@email.chcg.gov.tw(推薦表請傳送核章後掃描檔及可編輯之電子檔)。 |
| 五、 |
另如對實施計畫有疑義,請逕洽人事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專業訓練組承辦人張素菱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131分 機7324,電子郵件:zss466@hrd.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