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導(標線、標誌、號誌教學、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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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榜 / 張貼者
生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6-01 15: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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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繪製標誌及號誌圖案時,請留意方向及順序以避免錯誤: |
| (二) |
紅綠燈號誌順序:由左而右、由上而下為紅燈、黃燈、綠燈。 |
| (一) |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5公分(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條)。 |
| 1、 |
路面邊線右側為路肩,不屬於車道,一般汽車或機車行駛於路肩屬於違規,可依法開罰新臺幣 600 元至 1,800 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 項第12款)。 |
| 2、 |
路肩的用途:主要提供行人通行、慢車行駛、緊急避讓或合法的臨時停車使用。 |
| (二) |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0公分(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1條)。 |
為增進交通安全,請勿闖紅燈及無照駕駛,並應遵守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行經無號誌路口、閃光號誌路口務必減速慢行;行經設置有「兩段式左轉」標誌或標線之交岔路口時,務必依規定進行兩段式左轉;行經施工路段應減速慢行,並保持警覺,注意車前狀況等教育及宣導。
為深化酒駕防制宣導成效,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已規劃並完成相關科普宣傳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2X6TvLlml4 )及文宣摺頁( https://www.tbaf.org.tw/resource ),以提升用路人交通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