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訂於本(115)年8月31日(星期一)及9月10日(星期四)辦理「115年度防災士培訓」研習,請有意參加者,報請鈞長同意後自行報名該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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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資訊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8-12 1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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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內政部「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115年度第2期至第4期防災士培訓計畫」辦理。 |
| 二、 |
為提升同仁防災應變及自助互助能力,特辦理旨揭研習。本研習參訓人員須全程參與,並通過學科及急救技術測驗,取得內政部防災士認證資格,相關資訊臚列如下: |
| (一) |
參訓對象:本府各處暨所屬機關請依分配名額派員參訓,並以有意願參訓者優先遴派;另各級學校人員得自由報名參訓,額滿為止。 |
| 1、 |
本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40分,地點為本府第一會議室。 |
| 2、 |
本年9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3時50分,地點為本縣地方稅務局7樓大禮堂。 |
| 1、 |
請於本年8月21日(星期五)前至本府網站(網址:http://www.chcg.gov.tw/)-訊息中心-教育訓練-「115年度防災士培訓」研習,完成線上報名(府外人員請以公文帳號密碼登入報名)。 |
| 2、 |
報名後,請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7Sa92RaxNCeMbFJK7)上傳正式證件大頭照,以利完訓後,報請內政部核發合格證書及識別證。 |
| (四) |
講義與教材:防災士學員手冊如需紙本,請自行至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G47xGy ),課程當日將另提供講師簡報教材。 |
| (一) |
全程參訓者,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15小時。 |
| (二) |
請參訓人員於課程當日上午8時50分前完成簽到,並自備環保杯。 |
| (三) |
為避免浪費訓練資源,獲薦派之學員倘不克參訓,請另行指派遞補人員參訓,並通知本案承辦人。 |
| (四) |
本次研習地點(本縣地方稅務局)停車空間有限,優先供洽公民眾使用,請參訓人員共乘、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將車輛停放於該機關外合適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