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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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5-12 09: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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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D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