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116年退休意願調查作業, 請於於6月2日(星期二)前逕向本(人事)室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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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5-26 10:32:26  點閱:115


辦理退休意願調查原則說明如下:
(一) 本案調查對象為預計於116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之公 務人員,申請人須符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7條及第19條等規定所定退休資格條件。
(二) 如選擇支領月退休金者,應注意下列事項:
1、 適用指標數(可採計退休年資與實際年齡合計數):指標數為「91」且至少需「年滿60歲」。
2、 未適用指標數:任職滿15年,依退撫法第17條第1項規 定辦理退休者,需年滿65歲。